离婚必知!最高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精华版,建议收藏!)
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判案的标准:
1、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2、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3、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1、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2、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3、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
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判案的标准:
01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离婚案件可以委托安福县律师,委托安福县法律服务所,代为立案,开庭答辩。
02
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03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⑤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贷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比较复杂,尤其涉及到其中一方的单独借款,所以有必要向安福县律师、安福县法律服务所咨询,涂麟是安福县铁井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产分割最为复杂,一方婚前购买,但是婚后由另一方还贷的;双方婚内按揭购买,一方的公积金还贷的,婚后其中乙方长辈赠予给其中一方的。安福县铁井法律服务所涂麟具有多年的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经验,还可以咨询安福县律师